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3月31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被罚款3118.95元。
据本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136号,违法事件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的5-1#楼等3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VIII-05、08-2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工程的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1年11月6日,北京住建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2#楼屋面防水卷材已经施工完成并隐蔽,2021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2#楼屋面防水卷材未做收头,不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第6.2.14条第1款的要求。上述违法行为直接涉及的2#楼屋面卷材防水层工程价款为124757.94元。
北京市住建委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给予其处工程合同价款124757.94元的2.5%的罚款,罚款金额3118.95元。
资料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东方雨虹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成立于1995年,主营防水业务为核心延伸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链,形成建筑防水、民用建材、非织造布、建筑涂料、建筑修缮、节能保温、砂浆粉料、特种薄膜等业务板块合力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