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市财政局、公安局五部门印发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 最高补贴1.5万元 仅限购买新能源汽车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7月29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等5部门公布《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适用范围为:在本次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本地牌照(豫 A 和豫 V)民用汽车,车主本人重新购置车辆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内容:
在向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申请报废拆解业务时,免收拖运费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时,免收机动车号牌费、行驶证和登记证工本费。购置新能源汽车享受购车补贴,补贴由基础补贴和差异化补贴两部分组成:基础补贴为每辆车 5000 元;差异化补贴根据受损报废车辆的行驶年限执行,行驶 0-3 年(含 3 年)车辆,补贴为 10000 元,行驶 3-6 年(含 6 年)车辆,补贴为 8000元,行驶 6 年以上车辆,补贴为 5000 元。
申请流程:
(一)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车主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二)车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重新购置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三)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可通过“郑好办”APP 上传申请所需资料,同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在收到资料后,补贴资金将于 15 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大数据管理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市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报废车辆购置新车活动。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案,明确专人,细化操作流程,并及时在“郑好办”APP 上予以公布。
(二)强化服务保障。市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商家让利,确保应补尽补、不重复补贴。市公安局要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车主报废车辆、购置新车提供便利服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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